【公告】本校因應疫情實施遠距教學分階段作業(109.04.06-109.05.17)暨防疫期間教師教學注意事項

by 藥學院
公告  |   |  2779

考量目前國內疫情趨緩,但仍未完全排除感染風險,調整109.05.18-109.05.31遠距教學實施範圍如下表:

實施日程

實施遠距教學範圍

備註

109.04.06(W1)-04.12(W7)

60人以上講演課程,採遠距教學

109.04.06校級防疫小組會議決議

109.04.13(W1)-05.03(W7)

大學部講演課程,採遠距教學

109.04.06校級防疫小組會議決議

109.05.04(W1)-05.17(W7)

大學部講演課程,採遠距教學

109.04.23校級防疫小組會議決議

109.05.18(W1)-05.31(W7)

1.100人(含)以上講演課程及提案校課程委員會異動為遠距課程者,得採遠距教學。

2.其餘課程宜恢復實體授課。

依109.05.11校級防疫小組會議決議

109.06.01(W1)-06.14(W7)

109.05.25校級防疫小組評估

 

109.06.15(W1)-06.28(W7)

109.06.08校級防疫小組評估

 

※ 以舊有教案影片實行遠距教學者,應恢復實體授課。

※ 各課程仍應落實防疫安全措施以預防疫情發生:注意教室通風,並保持防疫所需適當社交距離,或採取全面配戴口罩上課。

※ 含無法返台境外生選課之課程,敬請提供彈性授課方式,並持續輔導學生學習狀況。

 

 

檢附防疫期間教師教學注意事項,敬請教師依循辦理:

一、依109.03.31教育部「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復課及授課因應防疫調整演練注意事項」辦理。

二、目前仍為學期進行期間,請本校各院系所學位學程配合防疫需求掌握學生到課,並提供良好授課學習品質。如教師進行遠距教學時,亦請注意並確保教學品質。配有教學助理者,亦需協助教師進行遠距教學事宜。

三、本校師生於室內外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或採取全面配戴口罩上課;如需調整教室,請洽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四、教師進行遠距教學時,為確保學生學習成效,請確實掌握學生線上出席狀況、觀課與討論情形、評量方式及各面向情形,並保留相關紀錄,以利未來稽考。

五、敬請授課教師提醒學生,執行遠距教學期間並非放假,同學切勿私下出國或旅遊,並應審慎評估風險盡量避免參加集會,同時請學生誠實記錄每日行蹤(以書面、線上系統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以利日後疫情調查。

六、請本校各院系所學位學程關注學生每天量測體溫並上傳學校通報系統,並請關懷學生身心健康,必要時應與學生連繫確認學習情形,確保學習成效。

七、實驗課程、實作課程等操作型課程,如採遠距教學,宜以同步線上教學,或採非同步教材及同步線上互動討論之混成式教學方式辦理。

八、如授課教師採取遠距教學需相關技術諮詢,請聯繫資訊處教學科技組(大安校區分機(#3) 1617, 1618, 1619, 1616);遠距教學品質相關諮詢,請聯繫跨領域學院數位自學中心(校本部分機2855)。

 

 

教務處 敬上 109.04.07;109.05.11更新